中央政府网站 | 贵州省政府网站 实时天气: 设为首页 | 收藏此页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
索 引 号: GZ0000003/2018-04228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六盘水365bet体育35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目录(“双公示”目录)
文  号:
六盘水365bet体育35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目录(“双公示”目录)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六盘水365bet体育35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目录(“双公示”目录).xls



序号行政决定部门行政职权类别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
1六盘水365bet体育35元行政许可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30项;
【省政府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17项。
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政许可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审核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第十三条;【省政府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12项。法人和其他组织
3行政许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审核【行政法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八条;【省政府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13项。法人和其他组织
4行政许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27项;
【省政府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附件2第16项。
法人和其他组织
5行政许可成品油暂时歇业和注销、原址改扩建、经营资格撤销业务《贵州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成品油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4〕164号)法人和其他组织
6行政处罚典当行业未经允许经营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动产抵押业务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处罚【部门规章】《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88号)第6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7行政处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43、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8行政处罚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处罚【部门规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43、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9行政处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走私成品油的及擅自屐加油机或克扣油量的处罚【部门规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43、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0行政处罚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零售企业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处罚【部门规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43、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11行政处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第42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行政处罚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被售粮者举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行为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第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行政处罚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第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4行政处罚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第44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5行政处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46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16行政处罚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第45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17行政处罚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07号)第47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8行政处罚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部门规章】《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员会令第5号)第28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19行政处罚粮油仓储单位未拥有固定经营场地、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的,不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的处罚【部门规章】《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员会令第5号)第29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20行政处罚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事故的处罚【部门规章】《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员会令第5号)第31条法人和其他组织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