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03/2018-14647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开展二手车流通行业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六盘水商粮通〔2018〕20号 |
各县(市、特区、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钟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强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拍卖等企业下放(委托)审批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3〕227号)、《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7〕1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二手车流通行业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存在不符合设立条件、不符合《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的情况。
(二)检查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规范进行备案和交易信息采集。
(三)检查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行为是否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并按其规定办理交易手续。
三、检查方式
各县(市、特区、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自查为主,市商务粮食局择时抽查,自查时可商辖区内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立即部署。各县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是促进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立即安排部署,开展深入、全面、系统的检查,确保本次检查家家到、户户落,取得实效。
(二)严格要求,采取措施。在本次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存在不规范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函告税务部门暂停对其发放《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函告车辆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三)形成材料,按时上报。自查结束后,对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总体情况及每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采取工作措施等认真形成检查工作总结。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报送至市商务粮食局流通业发展科。邮箱:lpssswhlsjltyfzk@163.com。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次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附件: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2.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
3.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拍卖等企业下发(委托)审批和
备案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3〕227号)
4.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
知(黔商发〔2017〕162号)
2018年3月12日
(联系人:黄江;联系电话:0858-8322090;邮箱:lpssswhlsjltyfzk@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doc
附件2:《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docx
附件3:《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拍卖等企业下发(委托)审批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3〕227号).pdf
附件4:《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7〕162号).pdf
六盘水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