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03/2017-54062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文 号: |
问:这次市政府专门出台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六盘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分工由商务部牵头负责。至此,发展电子商务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文件精神,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借助互联网手段,为六盘水市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六盘水市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发展,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策调研起草工作,旨在新常态下推进六盘水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
问: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政策依据: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等。
问:文件对近期电子商务提出哪些量化指标?
答:近期电子商务要达到若干量化指标主要是:
——到2017年,培育2个以上省级或者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力争打造100个特色网店,建成4个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成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70%以上。
——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10亿元。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25亿元。
问:发展电子商务的工作举措包括几个方面?
答:文件从培育主体到营造环境,通过四、五、六工程(即四个培育、五进工程、六个建立健全)共十五条内容阐述发展电商的举措。具体内容就是培育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培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移动电子商务;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实施电子商务进社区工程;实施电子商务进企业工程;实施电子商务进商场工程;实施电子商务进旅游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培育体系;建立健全网络设施配套体系;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健全金融支付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问:文件中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文件全面衔接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体现了新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体现了市政府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部署。创新点一是提出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相结合。突出支持电商集聚发展。动员各方力量鼓励知名电商企业落户,支持电商初创企业发展。二是创新打造电子商务“百千万工程”,即全省打造1百个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项目、1千个特色网店、1万个电子商务服务站。三是充分体现“互联网+”概念。运用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使六盘水市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深度融合,是打造互联网经济强市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
问:发展电子商务对相关部门提出哪些工作要求?
答:文件提出了由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加强与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行业、金融机构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合作;统筹商务、供销、农委、人社、旅游委、团委等相关单位的资源,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电子商务工作的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明确将电子商务作为县级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从而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六盘水市电子商务发展,增强全市经济活力。
解读机关: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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